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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港社区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3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9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12-11 公开日期:2009-1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进钟楼区老年事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快老年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港社区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9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港社区老年公寓
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94号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发〔2009〕3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钟楼区老年事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快老年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同意北港街道实施北港社区老年公寓二期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9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214平方米,地下面积2745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老年公寓、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生活护理、餐厅用房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60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76万元,其他费用528万元。资金来源由北港街道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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