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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梅棉织厂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3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8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12-07 公开日期:2009-1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满足地块开发后的交通通行需求,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梅棉织厂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8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梅棉织厂地块配套道路及
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86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红梅棉织厂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09〕36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满足地块开发后的交通通行需求,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红梅棉织厂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包含采菱支路和刘塘浜北岸沿河绿地。
  采菱支路北起劳动中路,南至刘塘浜,长27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为城市支路。
  刘塘浜北岸沿河绿地位于刘塘浜北侧,地块南侧,绿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3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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