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门急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54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常卫规财〔2009〕24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建院建筑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扩初设计》。 二、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一期4357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8880平方米,地下面积4694平方米;二期2937平方米。一期项目功能为门急诊用房12760平方米,手术、ICU病房4000平方米,血液净化中心1400平方米,住院病房20720平方米,地下战备医院、停车用房4694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5944万元,其他费用1187万元,基本预备费869万元。资金来源由医院自筹和争取市、区财政补贴等渠道解决。 四、请按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内容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在周边建筑拆迁完成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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