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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荆公园(东经120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0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11-02 公开日期:2009-1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紫荆公园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2009-11-02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荆公园(东经120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荆公园(东经120公园)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504号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常州市紫荆公园(东经120公园)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常园发〔2009〕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2009年9月18日,我委主持召开了常州市紫荆公园(东经120公园)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会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常州市紫荆公园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常州青龙生活区中部,龙锦路东侧,竹林北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201470平方米。其中:铺装面积(包括园路)27641平方米,停车场面积6219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609平方米(含厕所460平方米),绿地面积121836平方米,水体面积42165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包括水岸处理、园林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1、水岸处理共3840米。其中:自然驳岸1830米、岛屿驳岸108米、木栈道驳岸193米、滨水台阶驳岸529米、市政驳岸1180米。
  2、园林工程。包括铺地工程18501平方米,园路4664平方米,花坛2820平方米,游船码头1个,景石3组,休闲亭、休闲廊11座,雕塑、景观小品5组。
  3、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填方、清淤、外运土方共279000立方米,其中:挖方68000立方米,填方160000立方米,土方外运20000立方米,清淤31000立方米。
  4、建筑工程。
  (1)核定综合服务用房面积7000平方米。
  (2)建设游客接待中心179平方米。
  (3)公共厕所5座,面积共460平方米。
  (4)建设桥梁8座,其中:跨河车行桥梁5座,小型人行桥2座,大型景观桥1座。
  (5)建设景观塔1座,主塔楼为圆环型,最大跨度89米,高度80米,厚度7米。
  5、绿化工程。种植乔木7324株,灌木、地被121836平方米,常州展区布置1653平方米,草花5615平方米。
  6、配套工程。运动场地5片、游船1条、电动船、手划船、脚踏船各25条、200张座椅、150个垃圾箱、公园配套车辆(巡逻车2辆、导游电动车3辆、垃圾车2辆、工具车1辆)及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
  三、总平面、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
  2、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综合管理用房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
  3、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结构部分设计。
  (1)综合服务用房建筑1,层高4米,共2层,建筑防火等级二级,全框架结构,屋顶设置消防水箱;综合服务用房建筑2,层高5米,共3层,建筑防火等级二级,采用大柱网全框结构,屋顶设置消防水箱。
  (2)游客接待中心,层高3.05米,共1层,建筑防火等级二级,全框架结构。
  (3)公共厕所5座,层高均为3.2米,建筑防火等级二级,全框架结构。
  (4)景观塔主体结构采用钢架结构,位于圆环内侧; 圆环外侧为玻璃幕墙封闭的游艺舱体部分。两层地下室采用型钢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用于设备及观光上下功能。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场地特征周期值0.45(s),基本风压Wo=0.40kN/m2,基本雪压So=0.35kN/m2。景观塔上部结构共分2个部分:标高33.70米以下采用箱形钢管混凝土结构,以钢架结构相连,箱形混凝土截面尺寸为2.0×3.0米,外侧钢板厚度为25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连接体为钢架;标高33.70米以上采用两片钢箱梁以钢架相连的结构型式,钢箱梁钢板厚度为20mm;景观塔下部47.0m×23.8 m范围内采用桩基-筏板基础,桩长25米,单桩承载力根据勘察报告计算,暂定为2100KN;地下室内非景观部分采用桩基-承台+抗水板基础,抗拔桩桩长9米,单桩抗拔力暂定为500KN。
  4、原则同意该项目消防、环保、防雷等部分的设计。
  四、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1、给排水系统:综合管理用房及景观塔地下二层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景观塔、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DN200给水管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超过120米。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供电电源:由竹林北路接入公园环网柜,再分别分配到公园东入口、西入口及景观塔内4个变电箱;照明供电由城市路灯专门设置箱变,均由路灯线路供给。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57670.69万元。其中:土地及拆迁费用24029.2万元,建筑安装费用12663.89万元,绿化工程费用4856.59万元,其它费用16121.0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考虑到景观塔建筑的特殊性,景观塔的结构设计要考虑百年一遇的风压,结构制作安装、安全保障、消防、防雷装置等需专家及专业部门论证审定后再行实施。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执行。
  八、请根据此批复抓紧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建成投入使用。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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