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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庄路(中吴大道-邹傅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8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10-22 公开日期:2009-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审定的“梅庄路道路详细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庄路(中吴大道-邹傅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庄路(中吴大道~邹傅
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82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梅庄路(中吴大道~邹傅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09〕30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10月16日审定的“梅庄路道路详细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梅庄路(中吴大道~邹傅路段)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中吴大道,东至邹傅路,长92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横断面: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96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4721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245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在工程路网和管网中的衔接、配合及预留等问题。同时注意多条高压线对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3、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待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本工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且项目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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