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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5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9-18 公开日期:2009-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老城区改造,完善城区路网,美化城市环境,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
道路及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52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09〕24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老城区改造,完善城区路网,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6月19日审定的“东下塘路(晋陵路~和平路)道路规划、2009年6月10日审定的乌衣浜路道路规划及2009年6月23日审定的荆溪村地块北侧绿化规划、2009年7月22日审定的东下塘路(晋陵中路~和平路)绿化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包括东下塘路(晋陵中路~乌衣浜路)、乌衣浜路和南市河南岸绿地及相应的市政配套工程。
  1、东下塘路西起晋陵中路,东至乌衣浜路,长203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横断面:2.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
  2、乌衣浜路北起东下塘路,南至吊桥路,长27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横断面:1.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
  3、绿地位于南市河南岸,以乌衣浜路为界分为东西两块,西块在南市河与拟建东下塘路之间,东块在老东下塘路与荆溪村地块之间,用地面积分别为1350平方米和2280平方米。
  4、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东下塘路为30公里/小时、乌衣浜路为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980万元,其中乌衣浜路(淘沙巷~吊桥路)段拆迁费529万元,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乌衣浜路(淘沙巷~吊桥路)段工程投资126万元,由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东块绿化(荆溪村段)、乌衣浜路(东下塘路~淘沙巷)段的拆迁费和东下塘路(晋陵中路~乌衣浜路)、乌衣浜路(东下塘路~淘沙巷)道路及绿化等工程投资4216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110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
  3、绿地建设应充分考虑与周边文保区域的结合与呼应,实现绿地建设、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有序、健康、平衡发展。
  4、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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