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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4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9-10 公开日期:2009-10-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东经120公园周边道路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审定的“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4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4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09〕24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东经120公园周边道路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6月19日审定的“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东经120公园南侧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龙锦路,北至竹林北路,呈“L”型。长83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横断面: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贺家塘河处新建跨径25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宽20.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城—Ⅱ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 3.5KPa;抗震设防等级: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8272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2129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6000万元,由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143万元,由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
  3、结合道路建设区域作为创意文化产业基地的特点,道路及绿化工程应按照功能性、景观性、生态性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4、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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