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荷花池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33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9-07 公开日期:2009-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满足居民社区服务需求,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荷花池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荷花池街道综合服务
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433号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09]2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满足居民社区服务需求,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同意荷花池街道实施荷花池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用房4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事务受理大厅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800平方米,残疾人康复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就业指导用房550平方米,计划生育、家政服务用房600平方米,党员活动及会议用房55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2000平方米,产业经营用房6000平方米,地下停车用房40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600万元,建安费用2000万元,设备费用1000万元,其他费用400万元。资金来源由街道自筹和争取市、区财政拨款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九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