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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市体育中心室内田径馆扩建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2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9-03 公开日期:2009-09-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赛后场馆的综合利用,完善奥体中心服务功能,促进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调整室内田径馆扩建部分的建设规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市体育中心室内田径馆扩建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
常发改[2009]42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市体育中心
室内田径馆扩建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
常发改〔2009〕425号

市体育局:
  你局常体发〔2009〕9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以常发改〔2008〕376号文批复市体育中心射击馆、室内田径馆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其中批准室内田径馆扩建建筑面积2830平方米,该工程由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予以实施。
  二、常州奥体中心从2008年运营至今,原田径馆扩建方案已不能满足现使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赛后场馆的综合利用,完善奥体中心服务功能,促进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调整室内田径馆扩建部分的建设规模。
  三、原项目批复后,田径馆总建筑面积为9856平方米,建筑高度15.48米。为提高资源利用率,适应产业经营的需要,在田径馆室内局部加设一层,维持建筑高度不变,增加面积7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7362平方米。
  四、田径馆扩建工程概算投资增加324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请根据新的建设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早日实施


二○○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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