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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租赁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3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9-03 公开日期:2009-09-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租赁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3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公
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31号

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常房发〔2009〕7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市国土局2009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和市规划局2009年8月26日审定的“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原则同意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东至丽华路、南至沿浦前东路现状住宅、西至丽华新村现状住宅、北至常州奥科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1124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市规划局2009年6月5日核发的丽华机械厂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选址意见书。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4幢6层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住宅楼和沿丽华路2层配套公建。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5110平方米,其中:住宅13040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公建207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半地下非机动车库1820平方米。建成后提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249户。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8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451万元,土地费用202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67万元,其他费用108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局协助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并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项目须待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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