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聋哑学校综合
实训楼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385号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09]2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聋哑学校综合实训楼初步设计》。
二、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3117平方米,其中实训用房2111平方米,教学及办公用房1006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75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22万元,规费、勘察等费用108万元,其他费用120万元。资金来源由学校和你局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