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6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8-07 公开日期:2009-08-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精神,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6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
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62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8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发〔2009〕8号)精神,由你局下辖常州市排水公司实施2009-2010年常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截流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拟对五奎桥河、张家浜、白荡河、常丰河、北童子河、老藻江河西支、前浪浜、南童子河、三八河、凤凰河、机厂河、宛沿河、桐心河等13条河道进行污水截流,铺设污水截流管道19550米;对藻江河、柴支浜、关河、北塘河、凤凰浜、采菱港、横塘浜、大湾浜、北市河、南市河、海石口河、双桥浜、白荡浜、洪庄河、徐家浜、盛家浜、十字河、双沟浜等18条已整治河道开展水环境生态功能提升,铺设污水截流管道10857米; 对35个雨污合流且排入河道的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张家浜、广仁桥、清南桥、民丰桥、北童子河、前浪浜、南童子河、三八河、凤凰河、戚机厂工房南区、机厂河、宛沿河、藻江河、柴支浜、宏达大厦、常航招待所、新丰东桥、小东门市场、健身桥、竹林、火车站、凤凰浜、采菱港、大湾浜北、大湾浜中、大湾浜南、北市河、南市河、中医院、海石口河、海石口河东、双桥浜、双桥浜东、白荡浜、徐家浜、十字河、平岗、双沟浜等38座污水截流泵站,设计总规模为150500立方米/日;完善黄河路、多棱桥、惠家塘、新龙、王家塘泵站,新增污水提升能力11500立方米/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用房,同步进行绿化、设备购置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347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编制,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核定工程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