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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酿酒总厂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延期的复函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2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7-20 公开日期:2009-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鉴于该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同意常州协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按市规划局审定的“酿酒总厂及饲料公司周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及原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该项目二期地块部分进行开发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酿酒总厂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延期的复函
常发改[2009]32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酿酒总厂及周边地块
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延期的复函
常发改〔2009〕328号

常州协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酿酒总厂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二期工程申请延期开发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我委曾以“常发改〔2007〕181号”文核准了酿酒总厂及周边地块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二期工程由于配套市政道路未实施和拆迁等因素影响,尚未开工。鉴于该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你公司申请及你公司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关于该项目用地的补充协议,经我委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继续按市规划局2007年4月7日审定的“酿酒总厂及饲料公司周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及原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该项目二期地块部分进行开发建设。
  二、二期工程位于地块西侧,包括6号-11号楼6幢高层住宅(6号楼34层、7-9号楼26层、10-11号楼18层)和临劳动路3层商业用房及配套公建。地上总建筑面积6924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433平方米,公建5816平方米。另配套建设足额地下停车库。
  三、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130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其他事项仍按“常发改〔2007〕181号”文要求执行。
  五、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项目的衔接,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六、项目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请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七、本函有效期2年,逾期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函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复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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