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2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7-17 公开日期:2009-07-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供水系统,形成区域供水格局,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22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85号文)“关于请批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建设规划》,为完善城市供水系统,形成区域供水格局,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常州市城市供水应急系统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对老德胜河河段进行疏浚、清淤并进行生态护岸,在疏浚河段择址新建桥梁一座;在老德胜河靠近夹江处新建取水头部,取水能力20万 立方米/日;在取水头部敷设一根长600米DN1600输水管至魏村水厂取水泵站;魏村水厂取水泵站新建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投加能力0.7吨/小时;常州二水厂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投加能力0.15吨/小时;为实现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与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管网互通,在龙江路、长江路、和平南路、青洋路、大明路敷设ND600-DN800管道进行南北管网连通。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9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编制,并进行方案比选,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