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09年度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2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7-15 公开日期:2009-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我市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优治安环境,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09年度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2009年度
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320号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2009年度戚墅堰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戚发改〔2009〕1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优治安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常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09-2011年)》精神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原则同意你区组织实施2009年度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你区站北新村(中)、站北新村(北)、河苑新村、河苑东村、常钢宿舍、戚大街普济弄等6个老小区范围内,安装单元防盗门451扇、防爬刺3379只、地锁365米,整修围墙92米、门岗9个、车库7座计2943平方米。
  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3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基本预备费1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筹措补助解决。
  四、项目若新增涉及新建围墙、门岗、车库用房和新铺设市政管线等建设内容,须取得规划、园林等相关手续并经多数业主同意后,另行编制项目申请报我委批准。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采取跟踪审计,从严控制投资。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协调并妥善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