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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0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7-10 公开日期:2009-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完善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条件,美化城市环境,原则同意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段)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0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段)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30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8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完善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段)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规划环镇路,南至潞横路,长1540米,其中规划环镇路至富民路长813米,保留原有老路作为东半幅,西半幅按规划实施;富民路至潞横路长727米,保留富民路以南380米的老路,其余按规划实施。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均为24米,为城市次干道。
  2、道路跨越规划河道处新建桥梁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为5311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依据交通需求,进一步做好交通量分析和预测工作,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在满足交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成本;加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衔接,保证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抓紧履行土地预审、环评等相关手续,并落实项目法人和资金筹措方案。在此基础上,抓紧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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