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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24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6-03 公开日期:2009-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完善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7年11月1日审定的“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块配套道路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249号

 


常发改〔2009〕249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2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完善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7年11月1日审定的“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块配套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管理处实施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飞龙东路,东至北环南苑西侧现状道路,长287米,规划红线宽20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15年。
  2、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工程总投资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30万元,其中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477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投资53万元,由各专业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请你局结合周边环境和地块的开发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使本工程的实施能和周边地块的建设保持协调。
  2、进一步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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