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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常州市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增绿屋顶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24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6-03 公开日期:2009-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常州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常州市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增绿屋顶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常州市城市公共
服务空间增绿屋顶绿化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247号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常园发〔2009〕3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常州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09年城乡绿化“八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9〕4号文)精神,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实施2009年常州市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增绿屋顶绿化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实施市行政中心2#和3#楼、市公安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建筑物的屋顶绿化(因光伏发电需要,该工程实施范围较项目建议书阶段方案作相应调整),总面积约15200平方米。其中市行政中心2#楼5100平方米、3#楼5100平方米;市公安局2800平方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园林工程、安装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85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科学组织现场施工,加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生态及景观效益。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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