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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A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24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5-26 公开日期:2009-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核准同意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市规划局2009年5月4日审定的“荆溪村地块(A地块)规划总平面图(调整)”规划和《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荆溪村地块”中的A地块部分继续进行改造开发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A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09]24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荆溪村地块改造工程
A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09〕241号

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荆溪村地块(A地块)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荆溪村地块(A地块)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市政府确定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原我委曾以常发改〔2005〕8号文批复了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建设单位为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由于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实施了改制,改制后单位名称变更为你公司现名即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鉴于你公司完成了工商等相关事项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且于2008年3月24日取得了该地块“常国用(2008)第02494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推进旧城改造,原则同意你公司按市规划局2009年5月4日审定的“荆溪村地块(A地块)规划总平面图(调整)”规划和《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对“荆溪村地块”中的A地块部分继续进行改造开发。
  二、A地块项目用地东至刘宗祠、南至规划淘沙巷、西至乌衣浜、北至东下塘,用地面积14520平方米。A地块内主要建设14幢多层住宅楼及配套公建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19400平方米,配套公建2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库3400平方米。
  三、A地块项目估算总投资162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88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9871万元,其他费用2395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B、C地块改造项目须另行报批,请抓紧开展其前期工作,尽快报我委核准。
  五、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按照文管委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按照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批复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批复。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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