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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火车站南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21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5-11 公开日期:2009-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缓解常州火车站南广场车辆与行人交通拥挤状况,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改善城市环境,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火车站南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火车站南广场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21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0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缓解常州火车站南广场车辆与行人交通拥挤状况,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火车站南广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一、该工程位于常州火车站前约400米范围内,将现有地面出租车停靠站移建至南广场地下室,拓宽渠化关河东路,增设地下广场非机动车专用道,新建2处行人进出地下室踏步并改造地下室。同步实施雨水、给水、通信等各类管线以及标志标线、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二、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71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三、请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控制工程投资,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交警等部门的衔接,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四、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报送招标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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