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西路(龙江路~荆川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20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94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有效分流怀德南路及中吴大道的交通量,满足地块开发后的交通出行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8年7月2日审定的“清潭西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清潭西路(龙江路~荆川路)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龙江路,东至荆川路,长2333米,一般路段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横断面: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皇粮浜及南运河处新建跨径分别为16米、(20+20+20)米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等城-B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7度;皇粮浜梁底标高不低于3.9米,南运河梁底标高不低于4.5米,河道均无通航要求。 四、工程总投资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933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及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28475万元,由常州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投资862万元,由各专业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按照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涵〔2008〕80号),该工程须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进行建设。 六、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和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及预留等问题。同时注意杆线迁移对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3、深化车道、站台、道路交叉口、桥梁等结点设计,确保车流通畅、行人安全。 4、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七、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八、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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