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东路(青龙西路~通江南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207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07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优化交通结构,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3月25日审定的“飞龙东路(通江南路~青龙西路)道路近期实施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飞龙东路(青龙西路~通江南路)改扩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东起青龙西路,西至通江南路,长3808米,对原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拓宽改造,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3米,道路横断面: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机非绿化分隔带+10.5米机动车道+5米中央分隔带+10.5米机动车道+2米机非绿化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2、拆除老玻璃钢厂桥并在原址上新建单跨16米简支板梁桥1座;拆除老红菱桥并在原址上新建三跨(10+16+10)米简支板梁桥1座;拆除后黄村桥并在原址上新建6米箱涵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2、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7度;玻璃钢厂桥梁底标高不低于4.1米,红菱桥梁底标高不低于5.0米,河道均无通航要求。
3、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工程总投资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66601万元,其中拆迁费、道路、桥涵、绿化等工程投资64828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投资1773万元,由各专业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鉴于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各综合管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加以利用,并进一步研究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
3、鉴于沿线大部分地块已开发,请你局尽量使本工程的实施能和周边地块的建设保持协调,并进一步深化车道、站台、道路交叉口等结点设计,确保车流通畅、行人安全。
4、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