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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收储和前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19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5-06 公开日期:2009-05-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实施城市规划,加快旧城改造,原则同意对“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土地进行收储并实施前期开发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收储和前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194号

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土地收储和前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土储〔2009〕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土地储备管理有关办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加快旧城改造,根据《常州市中心城区2009年度经营性用地收储及前期开发计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3月18日审定的“常化厂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你单位对“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土地进行收储并实施前期开发。
  二、该项目收储和前期开发范围为和平中路以东、夏雷路以南、富盛路以西、河滨路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120900平方米,为常化厂、万里汽运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具体范围详见市规划局2009年4月23日核发的常化厂及周边A地块收储和前期开发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0900010号)及其所附规划选址范围图。
  三、该项目前期开发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或拆迁企事业单位房屋建筑面积35177平方米;平整土地和整理经营性用地面积120900平方米。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地收储及拆迁费用17888万元,土地平整费用5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44万元,其他费用151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单位进一步认真制定完善拆迁方案和计划,做好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七、请按程序依法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加快收储和前期开发工作,确保净地出让,并加强宗地出让的策划推介工作,切实发挥土地收购储备作用,争取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特此批复。


二○○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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