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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19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5-04 公开日期:2009-05-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批复同意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19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190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报批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交计〔2009〕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专家评审,原则同意由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牵头,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的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根据市规划局2009年3月23日审定的“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和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核定该工程总用地面积20.94公顷,总建筑面积2052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03192平方米,地下建筑102056平方米。具体分项工程如下:
  1、城际轨道交通主站屋及配套辅房。整理并提供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常州站主站屋用地1.04公顷(主站屋建筑面积9860平方米,由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站屋东、西两侧各建设1幢3层配套管理服务辅助用房。东侧辅房用地面积0.63公顷,建筑面积10509平方米;西侧辅房用地面积0.49公顷,建筑面积7463平方米。
  2、长途汽车客运站和城市公交枢纽综合楼。综合楼由东侧4层站房和西侧1层站棚及局部3层辅房组成,用地面积4.56公顷,总建筑面积6029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一层南侧为城市公交枢纽站,建筑面积15926平方米,主要为下客区、集散空间、公交停车场、6座公交始发站台及辅房。综合楼其余部分为客运站用房,建筑面积44370平方米。其中:一层北侧为客运站售票大厅、长途客车下客区、停车库和辅房;二层东侧站房为长途客运候车大厅及辅房,西侧站棚屋面设30个长途客车发车位和227个客车停车位,局部辅房为驾驶员休息用房;站房内三层和四层为客运辅助办公用房。
  3、地下综合交通体。由完全相衔接的广场地下空间和客运站综合楼地下空间组成,总建筑面积95023平方米。其中:站前广场地下空间45748平方米,主要为出租车上下客及等候区域、社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库等,局部地下二层预留轨道交通站壳体空间5421平方米;客运站和公交枢纽综合楼地下空间43854平方米,主要为客运换乘集散公共空间、通廊、社会车辆上下客空间、社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库等。
  4、客运后勤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0.85公顷,总建筑面积19431平方米。其中:后勤办公楼用地面积0.50公顷,地上建筑面积1647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288平方米;加油站站棚及辅房建筑面积418平方米,设地下油罐4只,储量100立方米;洗车房252平方米。
  5、站前广场、绿地及市政配套道路和管线等。站前广场及绿地总用地3.90公顷;枢纽工程范围内配套市政道路计13条,独立用地3.49公顷;同步配套实施各类管线、照明等工程。
  6、整理并提供后续项目用地。预留110KV变电站用地0.40公顷,综合用地4个地块,面积4.16公顷。
  7、南北社会地下通道。通道下穿既有沪宁铁路,连接南广场和北部地下综合交通体,通道全长175米,建筑面积3010平方米。通道内部净宽15米,净高5.5米。
  8、南广场西侧局部综合改造。总用地面积1.42公顷,范围详见规划部门用地红线图,总建筑面积9516平方米。其中包括:复建行包房综合楼,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6658平方米,地下车库1735平方米;改造西侧公交枢纽站,用地0.62公顷,复建公交调度站房及公共厕所总建筑面积1123平方米,设公交站台3座;新建下沉广场850平方米,顺接南北社会地下通道,设直跑楼梯、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至广场地面;同步实施配套市政道路、绿化等工程。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1.992亿元,其中:拆迁费用15.0亿元,建安工程费用13.064亿元,其他费用3.928亿元,投资概算总汇总表见附件。暂估费用的子项工程在施工图设计后按公开招标的中标价确定工程造价。资金来源由常州城铁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和通过BT方式解决。
  四、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单项工程发包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核定的招标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五、客运后勤办公楼、加油站及配套设施,仅供客运站配套自用,不得对外招租或经营。若有改变,必须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工程所建设的各项建筑,其功能分配、管理维护和房屋产权分割等,由建设指挥部研究提出方案并与各入驻单位协商后,报市政府确定。
  七、本工程涉及的110KV变电站项目由供电部门另行报批。整理预留的综合用地后续项目,待土地出让成交后由项目单位另行报我委核准。
  八、请你局协助并督促建设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与各相关方面做好衔接协调,特别要重视消防和环保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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