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东路(青龙西路~通江南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14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5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飞龙东路位于常州市中心城区北部,是与龙城大道、关河路平行的城市主干道。为完善城市路网,优化交通结构,提高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飞龙东路(青龙西路~通江南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东起青龙西路,西至通江南路,长3808米,对原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拓宽改造,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3米;拆除并重建玻璃钢厂桥、红菱桥,拆除后黄村桥并新建6米箱涵1座。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6698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结合城市规划、路网现状,深化与通江南路、健身北路、晋陵中路、北塘河路、永宁北路、新堂路、竹林南(北)路、青龙西路等主次干道的交叉方案,并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依据经济发展和交通需求,进一步做好交通量分析和预测工作,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在满足交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天宁、钟楼区政府的意见,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多方案比选,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成本;加强与规划、国土、水利、环保、交警等部门的衔接,保证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抓紧履行土地预审、环评等相关手续,并落实项目法人和资金筹措方案。在此基础上,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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