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9〕117号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常园发〔2009〕2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根据常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09年城乡绿化“八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9〕4号文)精神,实施常州市2009年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常州市2009年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预计新增绿地约220000平方米,调整改造现状绿地约192500平方米。主要涉及龙城大道新机场路段、青洋北路、青龙路、庙湾西路、玉龙南路、西河沿西仓街、五一路、劳动东路等8条城市主要道路。工程实施主要内容:道路增绿、补绿、添绿、主要道路行道树补植、树池盖板整治更新、土方工程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9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请进一步明确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的具体范围、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做好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结合远近规划,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项目须待各项法定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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