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9〕11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4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提高戚墅堰站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9年2月11日签发的“沪宁城际铁路戚墅堰站核心区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图”,实施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北广场及配套工程。 二、工程选址: 该工程位于在建沪宁城轨以北,规划泡桐路以南,五一路地道以东及泡桐路地道以西区域。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包括沪宁城轨戚墅堰站北广场、城市交通场站设施、北广场综合管理与公交管理用房、配套道路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1、站北广场。位于规划B地块范围,紧邻泡桐路地道。总用地面积15790平方米,其中:铺装面积9100平方米,绿地面积6300平方米,小品设施面积390平方米。 2、北广场综合管理与公交管理用房。位于规划C地块范围内,北邻规划泡桐路,建筑总面积为4220平方米,其中:北广场综合管理用房1940平方米,公交管理用房2280平方米。 3、城市交通场站设施。位于规划C地块和D地块范围,站北广场西侧。C地块包括公交枢纽站、社会非机动车停车场,总用地面积9600平方米。公交枢纽站在规划道路三设置入口,在规划道路四设置出口,进出口宽度均为13米,场内根据规划设置5条站台。D地块包括社会停车场和出租车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5350平方米,其中:社会停车场2780平方米,出租车停车场950平方米,绿化用地1620平方米。 4、配套道路及其它附属工程。该工程包括5条道路,分别为南北向五一路辅道、规划道路三、规划道路四及东西向规划道路五和规划道路六。其中五一路辅道紧邻五一路地道,北起泡桐路,南至规划道路六,长126米,宽15米;规划道路三位于C地块西侧,北起泡桐路,南至规划道路五,长120米,宽24米;规划道路四位于地块B与C之间,北起泡桐路,南至规划道路五,长121米,宽20米,东侧人行道结合站前广场设置;规划道路位于地块C与D之间,东起规划道路四,西至规划道路三,长132米,宽24米;规划道路六东接规划道路五,西至五一路辅道,长95米,宽18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路灯及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消防、绿化及相应配套工程。 四、主要技术标准: 配套道路均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公交枢纽场地路面类别为水泥混凝土,设计年限为20年,其他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设计年限为15年,抗震设防等级为7度。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6619万元,其中:道路、广场、管理用房、绿化等工程投资4552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12000万元,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第43号会议纪要,广场中小河以东部分5000万元拆迁费用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小河以西部分7000万元折迁费用由常州市交通局筹措解决;其它投资67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自筹。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