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万福路S10地块开发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9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3-11 公开日期:2009-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相关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万福路S10地块开发项目的通知

常发改〔2009〕99号

常州凯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福路S10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万福路S10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相关规划,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市规划局2009年2月11日审定的“万福路S10地块规划建筑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万福路S10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二、S10地块项目用地东和南分别至12米宽规划道路、西北至通江南路(万福路)绿地,总用地面积1654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市国土部门核定的该项目出让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1幢3层商办楼、1幢33层商住综合楼(含邮政用房)、4幢高层住宅楼(2幢33层、1幢24层、1幢18层)及底层商铺和其他配套公建,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整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694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59900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公建95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二层地下室18300平方米,主要为机动车停车和设备用房。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39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5380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5392万元,其他费用3198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住宅部分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和住宅建筑套密度等各项指标须满足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规定要求。
  六、该项目内公益性和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等必须按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足额配套、同步实施并交付使用,公建配套设施的位置安排应充分考虑方便业主和群众,并宜事先征求相关方面意见。3号综合楼1~3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邮政支局一所。住宅和商业的配套机动车停车位须按有关规定分别足额配建。公共厕所须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实施。地块周边12米宽规划城市道路由你公司承担建设费用。
  七、请按住宅设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和户型设计,控制好住宅套型比例,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整个项目应按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于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八、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请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九、本核准通知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通知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