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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围墙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9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3-09 公开日期:2009-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常州市2009年城乡绿化“八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精神,同意实施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围墙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94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常城管〔2009〕1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09年城乡绿化“八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9〕4号文)精神,实施2009年围墙绿化工程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实施范围:2009年围墙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东方西路、红梅南路、飞龙中路、竹林北路、龙游路、永宁路、青龙西路7条道路。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透空围墙、实体围墙、粉刷出新围墙、补种绿化、垂直绿化、建筑渣土清运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04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并进一步深化实施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等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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