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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住宅房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7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2-24 公开日期:2009-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继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住宅房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
两侧住宅房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78号

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住宅房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房发〔2009〕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继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住宅房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劳动西路、健身路、健身北路、建材路、荆川路、清潭路、BRT2号线沿线等《2009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所确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适当范围内的住宅房屋建筑约79万平方米,主要整治内容为住宅房外立面修补、粉刷出新或外墙清洗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2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50万元,其他费用157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方案统一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协助并督促实施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关联项目的衔接,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进一步对项目实施的具体范围、规模、整治方案和标准等作详细的分析研究和论证,按规范编制投资估算,对资金筹措方案作进一步落实。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各项开工前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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