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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342省道与原342省道连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7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2-24 公开日期:2009-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对交通运输的需要,充分发挥新342省道的干线公路功能,完善周边配套路网建设,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342省道与原342省道连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75号


武进区发改局:
  你局武发改〔2009〕2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对交通运输的需要,充分发挥新342省道的干线公路功能,完善周边配套路网建设,根据常州市交通路网规划及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342省道与原342省道连接段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一、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新342省道,向南跨越原342省道后连接太湖湾环山公路,路线全长5.8Km。路基宽24.7米,断面组成: 0.7 米中间带+ 2×2×3.75 米机动车道+ 2×3.75 米硬路肩+ 2×0.75 米土路肩。同时,在老342省道南侧配套建设环岛型综合广场。
  2、同步建设相应的交通设施。
  二、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 Km/h;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553万元,资金来源由武进区政府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由武进区交通局实施。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初步设计阶段请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控制投资。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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