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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戚月路(戚大街-232省道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6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2-21 公开日期:2009-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提高周边区域交通的整体服务水平,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戚月路(戚大街-232省道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戚月路
(戚大街~232省道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68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提高周边区域交通的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2月5日审定的“戚月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戚月路(戚大街~232省道段)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戚大街,北至232省道,长116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横断面:3米+24米+3米。
  2、保留现状穿越铁路地道,在现状地道西侧加拓一孔9米下穿铁路地道;拆除原跨越机厂河处老桥,并新建三跨(跨径:13米+20米+13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面宽度30.6米;新建雨水泵站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地道引道机动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30年;其余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地道设计荷载标准:中—活载铁路荷载;桥下净空:机动车道净高不小于4.5米;非机动车净高不小于3.5米。
  3、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 CJJ77-98;抗震设防等级:7度;通航净空: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5.2米。
  四、该工程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79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及道路、立交、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6468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4052万元,由戚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它相关管线投资274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鉴于铁路地道与箱身以外部分由两家测量单位进行测量,请对坐标及高程系统进行联测,以便施工控制。
  六、请你局结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纵横断面。
  七、鉴于本工程涉及铁路部分建设由上海铁路局负责实施,请你局与上海铁路局进一步沟通,做好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上海铁路局《关于戚月路铁路立交扩建工程技术方案的函》加以落实。
  九、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十、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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