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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街景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2-09 公开日期:2009-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同意实施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街景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
综合整治2009年街景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45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常城管〔2009〕6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常州市2009年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要求  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5号文)精神,实施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街景美化整治工程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整治范围:2009年街景美化整治工程主要包括BRT2号线、清潭路、劳动西路、运河路、健身路、健身北路(包括建材路、惠山南路)、荆川路、勤业路、永宁北路等9条道路。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临街出新整治;景观围墙整治;楼宇照明、户外广告、门楼牌匾整治改造;高架路两侧绿化整治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8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并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程范围、深化实施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等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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