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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林镇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2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1-21 公开日期:2009-0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林镇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27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规划实施横林镇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一、项目建设规模
  该工程在原厂址用地进行建设,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尾水排放执行GB32/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二、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
  该提标改造工程在原A2O工艺的基础上强化生化处理,增加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外运集中处理。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中建(构)筑物的结构、设备选型及改造设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池、反应池、沉淀池、提升泵、V型滤池、反冲洗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机房等相应配套设施等。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72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接批复后,请据此进行下阶段设计。加快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以充分发挥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并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督,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尾水回用研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意见执行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降低投资成本,充分发挥投资和环境效益。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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