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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五一路南段(戚大街-环卫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3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1-21 公开日期:2009-0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五一路南段(戚大街-环卫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配套——五一路
南段(戚大街~环卫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3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1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提高周边区域交通的整体服务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元月13日审定的“五一路道路规划变更(最新)”方案,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五一路南段(戚大街~环卫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戚大街,北站至环卫路,长570米,规划红线宽30~61.2米,道路横断面: 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南引道横断面:3.5米(人行道)+ 29.2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北引道横断面:16米(人行道)+29.2米(车行道)+16米(人行道)。
  2、道路与沪宁铁路相交处新建4孔32米(8+8+8+8)米的下穿铁路地道,并新建雨水泵站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智能交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地道机动车道及引道机动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30年;一般路段及地道引道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设计荷载标准:中-活载铁路荷载、城-B级汽车荷载。地道净空高度:机动车不小于4.5米;非机动车不小于3.0米。
  四、该工程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585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道路、地道、绿化等工程投资35557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相关管线工程投资300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鉴于铁路地道与箱身以外部分由两家测量单位进行测量,请对坐标及高程系统进行联测,以便施工控制。
  六、请你局结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纵横断面。
  七、鉴于本工程涉及铁路部分建设由上海铁路局负责实施,请你局与上海铁路局进一步沟通,做好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
  八、考虑到该道路南引道坡度较大,为保证交通安全,在交叉口及洞身信号灯设置上要求作特殊考虑,并实行信号联动;引道路面须作特殊防滑处理。
  九、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上海铁路局《关于五一路下穿京沪铁路立交桥设计方案的函》加以落实。
  十、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十一、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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