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工学院后勤辅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54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2-31 公开日期:2009-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常州工学院后勤用房严重不足的矛盾,加快学校新一轮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工学院后勤辅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549号

常州工学院:
  你院常工政〔2008〕7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学校后勤用房严重不足的矛盾,加快学校新一轮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同意你院实施后勤辅房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用房6308平方米,学生社团活动和学校后勤服务用房3154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95万元,建安费用1093万元,其他费用21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