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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8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2-03 公开日期:2008-1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蔷薇园西侧地块位于中吴大道与丽华北路交叉口的东南角,为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创造宜居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蔷薇园西侧地块配套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487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8〕26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蔷薇园西侧地块位于中吴大道与丽华北路交叉口的东南角,为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创造宜居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由你局下辖常州市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7年9月12日审定的“蔷薇园周边地块配套道路规划”及2007年10月22日审定的“蔷薇园周边地块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蔷薇园西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含夏雷路、采菱支路两条道路和丽华北路临街绿地。
  1、夏雷路位于地块南侧,东起采菱支路,西至丽华北路,长531米,规划红线宽24米,标准横断面: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采菱支路位于地块东侧,北起中吴大道,南至夏雷路,长448米,规划红线宽20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3、丽华北路临街绿地位于地块西侧,丽华北路东侧,规划面积7990平方米。
  4、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等配套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夏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采菱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710万元(根据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及你局2006年11月21日核发的住宅开发项目公建配套建设要求意见书,该工程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地块受让人承担,不计入本项目总投资),其中道路、绿地等工程投资1484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相关管线工程投资226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按照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涵〔2008〕74号),该工程须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进行建设。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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