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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开发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7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2-02 公开日期:2008-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相关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开发项目的通知

常发改〔2008〕475号

常州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常州市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花溪兰庭)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创优环境,根据相关规划,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市规划局2008年11月3日审定的“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规划建筑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戚墅堰铁路中学地块”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二、该项目位于常青路东侧、五益路北侧、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侧,总用地面积353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市国土部门核定的该项目出让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8幢住宅楼(2幢12层、1幢15层、1幢16层、4幢17层)、2幢2层临街商业用房、1幢2层公建配套用房(1层为车库),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整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7060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66593平方米,商业及其它配套公建4007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用房12471平方米。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34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732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5502万元,其他费用3242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35%,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筑密度、建筑间距、绿地率、日照、住宅部分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和住宅建筑套密度等各项指标须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有关规定要求。
  六、该项目内公益性和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等必须按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足额配套、同步实施并交付使用。公建配套设施的位置安排应充分考虑方便业主和群众,并宜事先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公共厕所须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实施。
  七、请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活动。项目应按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八、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请定期于每季度末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九、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通知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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