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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安桥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6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1-26 公开日期:2008-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国家实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地方文物保护力度,更好地反映常州历史文化沿革,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安桥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469号

市文广新局:
  你局常文广新〔2008〕15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国家实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地方文物保护力度,更好地反映常州历史文化沿革,同意你局实施万安桥修缮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对已改建部分进行重建,恢复原貌;更换金山石;修补围栏、栏杆;管道移除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文物维修专项经费列支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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