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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东区)保护与整治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4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1-10 公开日期:2008-1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优化城市中心区功能、提升历史街区景观面貌,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东区)保护与整治项目的通知

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前后北岸2#、3#地块改造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和常州峰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前后北岸2#、3#地块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文本等项目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优化城市中心区功能、提升历史街区景观面貌,根据市政府“常政复〔2008〕1号”文批准的《常州市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调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6月18日第27号会议纪要精神和你公司与常州华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则同意你公司按《规划》、市规划局2008年11月19日审定的“万博北岸城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对前后北岸2#、3#地块实施保护修缮和改造。
  二、该项目位于延陵西路北侧、文化路西侧、赵翼府与将军楼巷道中心线以东区域,总用地面积10649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国土部门确定的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将军楼和材罩屋旧址、建设周围织补建筑、新建3层延陵东楼和2层延陵西路临街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15205平方米,其中:修缮保留建筑1478平方米,建设织补建筑1327平方米,新建延陵东楼12000平方米,新建延陵西路临街建筑400平方米。另配建地下空间30391平方米,主要为配套车库。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8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155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1500万元,其他费用3238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应达35%,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内涉及将军楼等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方案,须征求文物管理部门意见,并另行按规定报批。
  六、项目地下室施工方案须详细论证,确保文物和周边建筑安全无损。若地下室用于商业经营,需相应增加配建公共设施,完善各项配套,确保公共安全,并须取得各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若地下商业用房用于销售则需另行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七、商业建筑须做好统一经营和管理工作,控制好商业业态,织补建筑和保留建筑须严格限定使用功能,确保文物安全。
  八、该项目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公益性和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等必须按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方便群众的原则,足额配套、同步实施并交付使用。
  九、做好与文化宫广场地下空间、延陵路过街地道和华丰公司(西区)项目的衔接。
  十、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改造和修缮须严格遵循市政府“常政复〔2008〕1号”文批准的《常州市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调整)规划》。
  十一、请据此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请定期于每季度末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十二、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本通知自动失效,必须报我委重新确认或核准。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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