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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业务配套辅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4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1-10 公开日期:2008-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支持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业务发展,开展好涂料行业技术研究、交流、学术研讨、培训等工作,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业务配套辅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442号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报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业务配套辅楼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请示”及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业务配套辅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院业务发展,开展好涂料行业技术研究、交流、学术研讨、培训等工作,另鉴于城市道路建设需征用你院部分用地并拆除部分房屋,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批准将你院该项目列入2008年建设计划,原则同意你院按市规划局2008年10月30日审定的“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配套辅楼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在你院自有用地范围内建设业务配套辅楼项目。
  二、该项目于你院科研楼南侧新建1幢2层业务配套辅楼,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员工食堂、科研用房、培训教室、多功能会议厅和活动室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45万元,其他费用107万元。资金来源由你院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管理规定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请你院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衔接好新建辅楼与保留建筑之间的关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待用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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