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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马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6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9-08 公开日期:2008-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马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6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马杭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6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常州市武进湖塘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实施马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一、项目建设规模
  该工程在原厂址范围内进行建设,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改造后排放标准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
  二、污水处理工艺、设备
  提标改造处理工艺在强化原有处理工艺的基础上增加混凝反应沉淀池+砂滤池+活性炭滤池。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中建(构)筑物的结构、选型及改造设计。
  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二级混凝斜管沉淀池、二级提升泵房、砂滤池、活性炭滤池等。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64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武进湖塘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筹措解决。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意见执行。
  六、请接批复后,据此开展下阶段设计。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以发挥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作用。
  七、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八、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降低投资成本,充分发挥投资和环境效益。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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