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5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9-05 公开日期:2008-09-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同时改善站北地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35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宁城轨常州站综合交通
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356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同时改善站北地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沪宁城际轨道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选址于现沪宁铁路常州站以北区域,项目用地南至在建沪宁城际轨道交通红线,北至规划竹林西路,东、西分别至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18.5公顷。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常州站配套站屋、长途汽车客运站、旅游巴士站、城市公交枢纽站、地下综合交通集疏通道及服务设施、地下机动车公共停车库、道路、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城际轨道交通配套站屋及相关辅助用房规模约4万平方米,长途汽车客运、旅游巴士、城市公交枢纽等站房及辅助用房规模约1.7万平方米,配套客运汽车停车场地、发车位场地、公交回车场地等占地约4.5万平方米,地下综合交通集疏通道及服务设施规模约5万平方米,公共停车库规模约10万平方米。
  四、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2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按35%,其他资金由项目法人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你局抓紧协调组建项目法人,落实项目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加强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和相关部门的衔接,进一步研究完善综合枢纽各功能区总体规模和布局,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特此批复。
二○○八年九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