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第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5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29 公开日期:2008-09-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开展行政权力网上监察的要求,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第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5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第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51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开展行政权力网上监察的要求,同意你办实施“三合一”网络平台第一期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数据库、行政审批网上办件、行政审批全过程动态监管、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行政监察视频监控系统五个子系统建设以及必要的硬件设备购置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6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其中行政监察视频监控系统预算112.4万,待系统建设方案重新制定后实施。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05〕216号)的要求,请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信息办)审核确认。实施方案编制中应充分体现项目可行性专家论证会形成的意见精神:
  1、进一步细化需求调研,明确一期项目涉及的部门、办理事项及业务流程,并提出二期建设的总体规划。
  2、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网络体系、应用软件等,确保系统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完善视频系统建设方案,本着适用的原则,合理节约投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
  特此批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