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刘海粟美术馆改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3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22 公开日期:2008-08-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改善刘海粟美术馆参展环境,提升美术馆形象,满足市民及游客的参观需求,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刘海粟美术馆改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常发改[2008]339号
 
常发改〔2008〕339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刘海粟美术馆参展环境,提升美术馆形象,满足市民及游客的参观需求,同意刘海粟美术馆实施常州市刘海粟美术馆改扩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对部分建筑原地改扩建,改扩建面积1133平方米。
  2.装修面积3356平方米,主要改造装修大师作品馆、生平事迹馆、藏品室、门厅等部位。
  3.建筑外立面整体修缮出新。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77万元,规费、勘察等费用81万元,基本预备费4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由财政拨款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