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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报业传媒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1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12 公开日期:2008-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现代化报业发展需要,有效整合资源,解决现有新闻大楼设施陈旧简陋、信息化程度低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我市新闻文化事业,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报业传媒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31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现代化报业发展需要,有效整合资源,解决现有新闻大楼设施陈旧简陋、信息化程度低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我市新闻文化事业,同意你社实施常州报业传媒大厦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其中报业综合业务用房20300平方米,商业用房15300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31900平方米,地上停车用房5280平方米,辅助用房1900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2432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460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4553万元,规费、设计等前期费用3184万元,建安费用19469万元,不可预见费1335万元,其他费用605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社通过自有资金、现有资产置换、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常发改[2007]209号文予以撤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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