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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粮食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29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07 公开日期:2008-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实现粮食“四散化”目标,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粮食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粮食
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29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实现粮食“四散化”目标,同意你局下属企业常州地方粮食储备库投资建设常州粮食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拟选址于新北区黄河路以北、德胜河以西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20万吨粮食储备库,1000吨食用油储罐,日处理300吨大米加工车间,日处理350吨面粉加工车间,2000平方米粮油批发市场,100吨散粮运输车队,1000平方米电子商务大楼,粮食物流信息化系统,粮食质量检测系统。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5亿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地方粮食储备库采取企业自筹、招商引资、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工程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等内容请在可研阶段进一步细化明确。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我委常发改[2007]459号批复同时予以撒消。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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