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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0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06 公开日期:2008-08-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设计,核定该工程建筑面积、概算总投资等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8〕30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江苏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初步设计》。
  二、依据市规划局2008年4月6日审定的“蓝天新苑经济适用房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和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核定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22000平方米,其中:住宅203765平方米,配套商业15688平方米,配套其他公建2547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车库33100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825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261万元、征地及拆迁费用17251万元、其他费用1102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筹措解决。
  四、按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该项目包含普通商品房119750平方米。项目的90平方米以下户型面积比例按规划确定的大于等于70%比例执行。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开工前的法定手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投资控制和资金保障工作。
  六、请你局按照《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精神,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好相关问题,做好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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