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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方二路(常青路-镇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0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04 公开日期:2008-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方二路(常青路-镇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0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方二路(常青路~镇东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01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8年4月22日审定的“东方二路道路规划”,实施东方二路(常青路~镇东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常青路,东至镇东路,道路全长1388米,规划红线宽30米,标准横断面:4.0米人行道+22.0米车行道+4.0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革新河及政新河处各新建跨径16米的单跨简支板桥梁一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城—B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CJJ77-98。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河道无通航要求,革新河梁底标高不低于4.0米,政新河梁底标高不低于3.6米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32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4700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2310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相关管线工程投资312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按照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资涵〔2008〕61号),该工程须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进行建设。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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