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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学城公交首末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23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6-23 公开日期:2008-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网密度,有效解决常州大学城公交出行及停车回车困难问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学城公交首末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学城公交首末站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23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网密度,有效解决常州大学城公交出行及停车回车困难问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实施大学城公交首末站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二、该拟建工程位于武进区花园街与滆湖中路交叉口西北侧,南邻常州大学城,规划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站坪、站台、站棚、站房等公交设施,并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消防、路灯、绿化、围墙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2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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